首 页 | 新 闻 | 镇 街 | 部 门 | 专 题 | 生 活 | 酒 店 | 求 助 | 小编行 | 听新闻 | 潼城故事 | 图 片 | 视 频 新闻热线:023-61268827    网站信息举报电话:023-44592777
当前位置:综 合 > 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2019-01-23 16:03    潼南网

近日,经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了《重庆市潼南区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区级党政机构总体情况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区级党政机构43个。

党委机构12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1个。区政府工作部门31个。

二、区政府机构基本情况

说明:

潼南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1个。其中:办公室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挂区体育局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区物流办公室牌子。


三、区政府主要机构设置情况

  1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2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区商务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相关部门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3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4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科学技术局。不再保留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5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6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7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8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的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  

9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10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实行以市生态环境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  

12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民防办公室)的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民防办公室);  

13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14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将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区交通局;  

15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将区水务局更名为区水利局;  

16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  

17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将区商务局的职责,以及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物流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商务委员会,加挂区物流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商务局;  

18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区文化委员会(区体育局)、区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保留区体育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局;  

19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 重庆市潼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 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23 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  

24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  

25 重庆市潼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6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将区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务局、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林业局,由同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归口管理,领导班子实行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27 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8 重庆市潼南区信访办公室。将区委办公室管理的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区信访办公室。不再保留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  

29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职责,以及有关部门承担的电子政务建设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30 重庆市潼南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招商引资职责,区商务局的指导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推动与有关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等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31 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区编办负责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区“放管服”改革办公室职责以及有关部门承担的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推广运用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另外,将区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划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区规划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区商务局的有关反垄断、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四、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深化区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设置;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优化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区政协综合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设置;  

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三)深化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改革实施范围,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四)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

相关新闻:
秋收忙
寿桥:特色产业带动群众增 ...
39.3万亩水稻开镰
潼南“内外兼修”绘就乡村 ...
喜迎瑞雪 潼城小伙伴玩嗨 ...
银装素裹下的潼城
另类合影
勤劳的双手
传说中有这么多地方 被称 ...
帅气尹正撩小黄鸭 时尚写 ...
潼南美女时尚街拍 速度围 ...
女大学生竞聘空乘 外语特 ...
数字报二维码
潼南微发布平台
APP新闻客户端
潼南网二维码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潼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潼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潼南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潼南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潼南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
媒体推广
  • 潼南数字报
    潼南数字报是潼南报社承办的潼南日报网,是外界了解潼南的窗口。
    【点击进入】
  • 重庆潼南
    手机报
    手机报是服务大众的“掌上党报”。工作日17:30发送,方便实用。
    【点击进入】
  • 《看潼南》
    新闻客户端
    《看潼南》APP全面升级 全新体验!爱潼南,就请关注《看潼南》!给你最新最全的潼南资讯!
    【点击进入】
潼网小编行
直播回顾|“媒体+电商”潼掌柜消费扶贫 ...
买对不买贵,看我潼掌柜!我是潼掌柜第一人气主播邹兵!相信大家前几天看到咱们新媒体发出了这样一条新闻,潼 ...[详细]
潼城故事
罗列:奔跑在“疫”线与“逆行者”同行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一场艰巨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潼南大地上打响。区融媒体中心机关一支部书记、 ...[详细]
新闻求助
如您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敬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帮您出谋划策或协调相关部门帮您解决。
·提升思维能力,决战脱贫攻坚
·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
·选好基层“带头人”
·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高质量发展应有高质量服务
·实现安全生产要紧绷三根弦
·小康成色映照初心底色
乐享生活
·运动能强体抗病 五种运动既瘦身又锻炼 ...
·早餐重能量午餐少油盐 一日三餐吃出健 ...
·直播|上古盐都 心旅巫溪
·秋冬季,流感疫苗应该怎样接种
·警惕食物中的"藏盐大户",家庭减盐这 ...
·孩子有负面情绪,切忌火上浇油
·患溃疡性结肠炎的多数是青壮年
你知道该如何保护好 ... 薯片吃了刹不住?警 ...
别等牙变黄才想起洁 ... 北京疾控提醒:出行 ...
油吃多了坏处多!7 ... 勤奋锻炼为强身?这 ...
潼南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董俊中 律师 潼南区整治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44592772
主办:中共潼南区委、潼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潼南区委宣传部、潼南区新闻中心(潼南报社)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82号 邮编:402660 联系电话:023-8728103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渝ICP备1200537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302000101号
CopyRight © cqtn.com,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业务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不良信息举报 | 自律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