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吴鑫袁)8月4日,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联合召开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座谈会,共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后各相关部门将落实责任科室,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强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同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将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双方将强化诉中协作、诉讼衔接、诉后执行等,确保生态赔偿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决策,今年是生态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收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各司其职,认真梳理,尤其是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点名”的问题,必须进行损害调查,对不符合生态赔偿追偿条件的书面说明情况,做到“应赔尽赔”。同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要求规范开展各阶段工作,依法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叶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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