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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触雷区 女子帮男友贩毒获刑九年
2020-09-09 18:20    潼南网

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朱杨 通讯员 胡锦超 李娟)为了爱情,女子甘愿为男友“交货”贩毒,一时的糊涂,将要付出九年自由的代价。近日,区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男)、林某(女)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九年。

黄某27岁,林某33岁,是一对“姐弟恋”情侣。作为年长的一方,林某对男友更是包容、爱护,哪怕明知黄某是一个“瘾君子”,依然对其死心塌地。2019年初,黄某与他人非法掌握了大量冰毒,打算在潼南区本地实施贩卖。买毒人通过相关渠道联系到黄某,求购冰毒50克。二人在电话里约定在潼南区某宾馆见面。

2月26日晚上,黄某带着女友林某来到该宾馆与买毒人碰头。确定交易事宜之后,黄某让林某去上家处取来毒品。随后,林某和买毒人在宾馆楼下的车内交付毒品,黄某站在车旁把风。短短两分钟内,毒品交易完成,林某的人生也随之发生巨大改变。刚一踏出车门,林某就与黄某一道,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依法查获了黄某、林某贩卖的一大包冰毒,还从二人的挎包和裤兜内搜出14小袋冰毒和12小袋麻古,共计查获毒品净重52.18克。经依法检验,前述查获的冰毒和麻古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庭审过程中,黄某辩称本人没有贩毒,只是居间介绍了女友林某与买毒人进行毒品交易。林某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悔罪。林某后悔不已,表示自己从不吸毒,为了爱情才协助男友贩卖毒品。最终真心没有换来真爱,自己错已铸成,得到的只有法律的惩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人贩卖的毒品数量巨大,依法从重处罚。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故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猛如虎”,毒品造成了无数生命的逝去,无数家庭的破裂,对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危害性极大。我国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一旦逾越法律的雷区,必将受到严惩。同时,爱情、友情、亲情诚可贵,但大家切勿让感情脱离理性、占据是非曲直的高地,必须要时刻擦亮双眼,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不逾矩。这样,人生的路才会越走越宽,才能邂逅更多美好的人物与风景,收获更多值得珍惜的感情。

【责任编辑 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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