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徐旭)近日,区法院高效快速集中调解46件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助力农业用地有序流转和农民增收。 2010年8月,梓潼街道某村某组农业承包户将承包地103亩出租给重庆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用于农林业开发及生态旅游等项目经营。某公司一直未能取得经营项目许可,只能零散种些苗木,导致承租的土地大部分荒置。并且,某公司2016年起欠付租金至今。出租土地的农户们眼看着耕地荒芜,租金无法收取,加之现另有农业公司愿意接手继续租赁,但碍于之前的租赁合同尚未解除,无法签订新合同。于是,农户们起诉至区法院,请求依法解除他们与某公司签订的《承包地租赁合同》,某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租金、复耕费,并承担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区法院指定一名办理涉农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集中办理该系列案,承办法官及时对该批案件进行了审理。经过庭审发现,双方对解除合同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当初以村委会的名义统一签订的流转合同,但合同中没有列明所涉农户每户具体土地面积,土地租金的具体标准也不明晰。 承办法官认为,某公司现在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租赁土地后对土地进行了一些整治,确有投入损失,40余户农民土地荒置无收益,也存在损失,其中部分农户为贫困户。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困难,越是在关键时期,彼此更应该互相理解和支持。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更能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于是,承办法官带上测量工具,下到田间地里,对涉案农地进行现场勘查,丈量双方争议面积,核实土地种植现状。同时,承办法官与驻院调解员一起,一遍遍耐心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某公司与46名农户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得以解除,某公司在土地上的投入及种植苗木按现状交由农户们所有。 案件调解后,案件承办人将在该批案件中反映出的土地流转民主议定程序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具体等问题,向该村委会及梓潼街道进行了详细反馈,对今后如何规范、有序、安全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给予建议,特别是对《民法典》关于土地经营权的创新内容,进行了重点提示。 在冲刺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和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区法院本着保护潼南绿水青山,维护农业用地健康流转及促进农民增收,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疫情难关的理念,因案施策、“靶向”解纷,集中统一办理涉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系列案。案件从受理到开庭,再到实地勘查,调解结案,仅用时14天。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