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刘锦)近日,记者从潼南火车站获悉,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变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费的时间期限由原规定的开车前15天以上同比例调整为开车前8天(含当日)以上。如遇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旅客出行需要办理退票的,铁路部门将及时公告相应退票措施。 开车前7天及以内退票的,仍按48小时以上、48—24小时、24小时以内梯次退票收费规定执行;办理改签和变更到站业务时,仍不收取改签费用;其他情况仍按原规定执行。 另外,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起,铁路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1月14日至1月28日,只发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车票。 “自1月29日起,旅客可在同一起售时间通过12306网站、铁路12306手机App、电话订票、自动售票机、车站窗口和代售点方式购买车票,具体起售时间可通过12306网站(含客户端)查询。”潼南火车站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旅客,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为确保出行安全,旅客乘坐火车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且应当妥善保管铁路电子客票信息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责任编辑 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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