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让您的用电量统计周期与自然月相符,以便您直观地了解每月用电情况、生活成本,供电公司将统一调整供电辖区客户抄表时间,按自然月进行电费结算。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2年3月起,抄表日期将调整为月末最后一天24时,抄表由系统远程自动完成;同时,原两月抄表结算客户将变更为每月抄表结算(原每月抄表客户的结算周期不变)。 二、2022年3月当月,电费抄表结算起止日期为您上次抄表日至3月31日;3月以后,电费抄表结算起止日将以自然月起止日为准(详情请见下表)。 三、2022年4月起,每月7日后,您可通过“网上国网”APP、电e宝、国网商城、95598网站、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查询、交纳电费。请您及时足额交纳。 我们将第一时间向已订阅电费短信通服务的客户发送通知短信。如需订阅电费短信通服务,请您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或您的用电客户经理办理。 四、违约金计算规则保持不变。计算日期为电费发行月(即用电次月)25日。计算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95598供电服务热线、当地供电营业厅或您的用电客户经理。 国网重庆潼南供电公司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网重庆潼南供电公司 2022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