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安装燃气安全装置的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56号),为有效防范化解燃气类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燃气安全装置分类 1.燃气泄漏报警器 当燃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设定值时,燃气泄漏报警器可自动触发报警,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可自动关闭燃气管道阀门。高、中档产品还可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向用户进行预警。 2.自闭阀 一般安装在燃气表前或燃具前阀门后,自动监测管道内的燃气压力、流量参数的变化,当出现欠压、超压、过流并超过安全值时,不用任何外部动力,自动关闭并须手动开启的机械智能式阀门装置。 二、安装范围及时间 新增管道天然气单位用户(工业、商业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器。新增居民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安全自闭阀(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该建筑内所有居民用户应安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2022年2月底,既有管道天然气单位用户(工业、商业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2022年12月底,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安全自闭阀(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该建筑内所有居民用户应安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自闭阀无泄漏报警功能,鼓励所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安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按照“资质齐全、质量可靠、售后完备、价格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比选出以下5家燃气安全装置销售安装企业,供市民朋友选择。 重庆市潼南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5日 潼南区第一批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企业名单 如市民朋友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销售和安装企业存在产品质量不达标,售后服务不完善等情况,欢迎向我委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23-44598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