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4年2月2日-5日召开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5日在区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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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4年2月2日-5日召开
2024-01-30 15:52    潼南网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八届〕第39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9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5日在区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


建议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

一、传达全市“两会”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潼南区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

九、选举;

十、表扬2023年度代表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代表议案建议。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应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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