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矫正对象变身普法先锋 以身示法重塑人生
部门
https://www.cqtn.com/html/col295333.htm
投稿信箱:tnxwzx@cqtn.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首页   |  时政 社会 综合  | 专题 |  镇街 部门 外媒
区司法局:矫正对象变身普法先锋 以身示法重塑人生
2026-01-05 17:32    

1月5日,区司法局花岩司法所以赶集日为契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花岩镇集市开展“全民反诈·法治同行”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社区矫正的教育帮扶形式,让矫正对象在服务群众、宣传法治的实践中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与守法意识。

活动现场,身着“普法志愿者”黄马甲的矫正对象走上街头,向群众讲解虚假投资理财、网络贷款、冒充客服退款等高发典型案例,并反复提醒大家保持警惕,树立防范意识,切实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我们通过创新普法形式,不仅让群众学到了‘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反诈知识,更让矫正对象在服务社会、实现价值重塑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教育矫治工作‘从心出发、回馈社会’的温暖与力量。”花岩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曾因诈骗罪接受社区矫正的吴某,在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反诈专题培训后,主动承担起普法责任。她结合自身经历,向摊贩和村民讲解“刷单返利”“冒充公检法”等常见骗局,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增强了警示效果。吴某坦言:“向乡亲们宣传法律,让我重新找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70余份。此次“以行促矫”的实践,既将实用的防诈知识传递给群众,筑牢了基层反诈防线,也让矫正对象在亲身参与中完成了从“受教者”到“普法者”的转变,实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 徐   利 通讯员 欧阳琼

编辑 关   羽

责编 胡   婕

监制 李川莲

原创声明: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授权请联系:023-61268801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潼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潼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潼南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潼南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潼南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
潼南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信箱:tnxwzx@cqtn.com
主办: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重庆市潼南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潼南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38号 邮编:402660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渝ICP备1200537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302000101号
CopyRight © 2012-2023 cqtn.com,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业务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