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马艾 通讯员 刘小琴)为进一步增强个体工商户们的法律意识,帮助其掌握更多与自身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近日,区司法局普法志愿者走进寿桥镇,到商户家里面对面开展法治宣讲。 “如果你把钱借给张三了,怎么保障自己能收回本金和利息呢?《民法典》第667-680条的规定,就是专门针对借款合同作出的规定。”普法志愿者指着宣传册上的相关法条和实际案例,对街上经营五金建材的个体户经营者普及到。 宣讲活动中,普法志愿者针对商户们的生活实际和法律需求,重点就《民法典》里关于借款合同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并一对一地开展法律服务。 “你们给我们讲这些法律知识,太有用了。谢谢你们的宣讲,我一定好好学习这些宣传册。自己多懂些法律知识,避免今后遭遇一些麻烦事儿。”寿桥镇一电器店的刘师傅听了宣讲后感激不已。 据悉,为进一步营造辖区市民学典、用典的浓厚氛围,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区司法局普法志愿者前往各镇街、村社,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极大的提升了全区市民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