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渝税发【2021】73号文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针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了个人参保续保业务和个人补缴业务(含历年欠费)的参保人员,由税务部门在今年1月份集中征收。现将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个人养老保险扣款时间,由税务部门统一安排,税务部门预计批量扣款时间为1月14日至17日,请各参保人员足额缴存养老保险费。具体扣款时间以税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税务部门完成扣款后,需3至5个工作日才能查询到养老保险缴费是否成功等信息,请各参保人员登录“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经查询,未能缴费成功的,请务必在1月30日前在微信、支付宝上“重庆税务”或是到税务部门窗口缴纳养老保险费。 超过1月30日仍未成功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将不再征收,不缴不计。 潼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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