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暗语鼓吹“抗癌神粉” 警惕这些直播售假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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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暗语鼓吹“抗癌神粉” 警惕这些直播售假套路
2026-03-17 16:26    

如今,网购食品药品方便快捷,但您在下单时,会仔细查看成分表、生产日期和厂家信息等标注吗?当直播间用“暗语”兜售能治疗癌症的“黄粉”,送到手上却是“三无产品”;当打着大品牌“职工内部酒”旗号的佳酿,被证实是假冒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我们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的几起典型案例来一起了解。

年过六旬的唐女士对健康格外关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进入了一家网络店铺的直播间,主播那些神神秘秘的介绍语引起了她的好奇。

“喝3个月不用打胰岛素”

评论区布满托儿

直播间里,主播拿着商品,用“暗语”隐晦地宣传着功效,评论区里也不断有人跟风附和:“我姑姑血糖高,喝了三个月现在不要打胰岛素了”;“我爷爷让我来再囤点,半个月就降压了”......唐女士越看越心动,随即下了单。收到货时,快递包裹里还附带了一张带有二维码的卡片,唐女士扫码添加了客服微信,并被拉进了一个聊天群。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 张倩:在微信群中有自称店铺的工作人员,宣传唐女士购买的这些商品的疗效,比如某某款商品具有防治癌症,某款商品具有治疗某种疾病等商品信息。唐女士作为一位老人,本身也对自己的自身健康非常关注,于是她就对这些客服人员工作人员的话深信不疑。

短短数月

老人在网络直播间下单达数百笔

唐女士了解到,这家店铺售卖多种商品,有黄粉、白金粉等,号称有抗癌、治疗三高等不同功效。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里,唐女士在直播间下单了各类产品多达数百笔,花费了数万元钱。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 张倩:这个商品既没有商品的生产信息,也没有一些标签的信息,甚至都不知道这些商品具体是什么成分。

买到三无产品

起诉网店“退一赔十”

以唐女士购买的一款名为“黄金西粉”也叫“黄粉”的产品为例,实物仅仅是一个装有黄色粉末的瓶子,瓶身除了手写的“一次三克”外,没有任何标签标识。唐女士的家人试图联系商家退款,却发现客服已经失联。唐女士在家人的协助下,将这家网店的经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货款并主张十倍赔偿。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 张倩:因为唐女士在本案所涉的商家店铺中购买的商品量非常大,所以她选择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6个订单,涉及的是同一款商品,品名从名称上看叫“黄金西粉”商品,进行了诉讼,她也希望在判决作出之后,用法院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依据,去与商家和平台进行协商,解决后续订单的问题。

主张十倍赔偿

为何未获法院支持

这六个“黄粉”的订单,总款项为2100多元。唐女士希望以判决作为解决她剩余数百笔纠纷的依据。她主张的退款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十倍赔偿的诉求,却未获得法院的支持,这又是为何?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在直播时介绍上述产品,用有治疗功效的健某康、肿某瘤、风某湿等词汇来代替,并在微信中告知原告黄金西粉含有血清蛋白,具有抗癌作用。原告在收到上述产品后,瓶体仅以黄粉备注,没有成分表,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址、联系电话,更没有说明书,没有药品的批准文号、产品批号。

原告方认为,被告公司出售的产品号称有抗癌等作用,实则是没有任何标注的“三无 ”产品,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被告理应依法承担责任,退还款项并进行十倍赔偿。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 张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唐女士举证了商品的交易订单,以及商品的一些实际情况的实物照片,开箱视频等证据。法院经审理之后认为涉案的商品没有任何的商品生产者以及商品的成分等最基础的信息。我们认为这个商品它确实是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庭审上,被告公司并未到庭,按照法律规定,这被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商品只标注了“黄粉”“一次三克”,无成分、厂家、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不符合关于产品销售者责任和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对原告提出的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不过,原告主张的十倍赔偿,法院并未予以支持,这是出于哪些考量?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 张倩:综合考虑了唐女士在本案所涉订单 ,以及本案所涉订单前后的所有的在同一家店铺短时间内大量下单的行为,是远超过日常生活消费需求范围的。唐女士自述是没有实际食用本案所涉的6个订单中涉及的商品。她在店铺购买的其他商品她食用过,但是没有出现身体上的不适,同时也没有一个直接的证据指向,本案所涉的商品含有有毒有害,或者危害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的这些成分,所以综合考量了上述因素之后,没有支持唐女士要求的十倍赔偿。

法院判令

6笔订单款全部退还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退还原告唐女士涉案6笔订单款项共计2100余元,并驳回了唐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针对被告公司虚假宣传、销售不合规食品等涉嫌违法行为,法院已将线索移送相关行政监管机构处理。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 张倩:从这个案件引申来看,我们也发现了在这一类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这些商家可能会采取一些方式去规避平台的监管。比如在直播间直播的过程之中,不会直接提到商品有一些医疗保健的功效,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说雇用一些水军或者商家控评,去表述这个商品具有一些医疗保健的功效。还有商家可能把消费者导流到微信群中,进行一些不能够在商品销售平台上直接去进行宣传的违规内容。

伪造许可证

谎称知名品牌“职工专用酒”

如果说“治病的特效粉末”是利用了消费者对健康的焦虑,那么另一起案件,商家则是利用了消费者对所谓“特殊渠道”的追捧,一起来了解李先生购买所谓大品牌“职工专用酒”的遭遇。

大品牌,口感好,价格却比市场价便宜不少。主播在直播间里给出了诱人的解释,原来,这款酒是“职工专用酒”。

瓶身上印着知名的白酒品牌,旁边还写着“职工专用”,599元一箱,一箱6瓶,价格确实吸引人。李先生果断下单买了两箱,一共支付了1098元。然而收到货后,李先生宴请好友,这一喝,朋友们都反映:这酒的口感和该品牌的产品相去甚远。这是怎么回事?李先生决定弄个明白。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 高雅:李先生就向酒厂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去投诉了这款酒。那么经过市场监管局和酒厂厂商进行联系之后,酒厂表示自己从来没有销售过这款内部职工酒,而且也没有委托任何的第三方厂家去生产、销售这款酒。

号称是知名品牌的“职工专用酒”,但实际上,品牌商家却从未生产、也从未授权其他厂家生产销售这款酒。李先生认为,经营者销售假冒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属于明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于是他将商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开庭时,被告方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 高雅:原告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市场监管局的回复,显示酒厂品牌的生产批号,和原告所购买到的商品的外包装上显示的生产批号是不一致的。根据这些证据,我们可以看到原告所购买到的商品确实是假冒商品,不仅伪造了生产商、品牌,也伪造了生产许可证。

判决退还购物款

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品存在假冒生产许可证号及生产厂家等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上述标签内容的错误构成对食品安全的实质性影响。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李先生购物款1098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 高雅:我们也想通过这个案子去让商家能够合法经营,遵守相应制度,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不要盲目地相信所谓的内部特供这样的宣传内容,注意查看商家是否有相应的资质,是否有相应的授权。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周弘敏

责编 胡   婕

监制 李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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