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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未经同意不得发送这类短信
2026-05-02 22:20    

新修订的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明确要求

未经用户明示同意

任何商家不得发送商业短信

这一话题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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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价值强营销

垃圾短信挤占正常通信空间

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引人关注的,是针对商业短信治理机制的完善。新规对授权底线、退订机制与发送、端口与身份管理及全链条监管与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一直以来,许多商业短信没有经过用户明示同意,商家擅自批量发送,用户退订困难,因此又被称为“垃圾短信”。多位受访消费者反映,垃圾短信发送频率高,涵盖房产、教育、电商平台等多个领域,严重干扰个人生活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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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的一项调查显示,76%的消费者表示经常收到垃圾短信,内容繁杂,且存在假冒或混淆签名、设置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江西杨女士说,特别是在电商大促期间,手机收件箱就成了商家的“广告牌”。“垃圾短信混在验证码和取件通知里,一不小心就把有用的短信挤没了。尝试回复退订,但作用不大,退了这个号码,又会有新的号码发来短信。”

“垃圾短信”不仅挤占了正常的通信空间,内容也呈现出泛滥、无价值、强营销等特征。宁夏用户侯女士表示,许多短信根本找不到退订选项,对于上了年纪、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老人们来说,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何时何地勾选了同意接收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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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编辑 周弘敏

编审 胡   婕

监制 李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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