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现场。 养猪场。 督办现场。 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夏培植 实习记者 鲁惠文)7月17日,副区长陈建华带领区农业农村委、柏梓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柏梓镇宝盖村,积极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转办的一件案件,对某养猪场排放粪水至水井及池塘产生难闻气味、滋生蚊虫等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陈建华一行来到该养猪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与该养猪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并提出要求,督促该企业负责人要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当地水环境质量,全面解决问题。陈建华强调,相关部门、镇街要落实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大对养殖场的巡查力度、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将场区内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养猪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严禁粪污乱排,同时,要适时转型,适当发展生态种养产业,确保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到,柏梓镇已于6月20日要求该猪场停止养殖,转移生猪、切断污染源,现生猪已全部转移,由于阴雨天气,猪场外排污池粪水未能及时处理,存在少量臭味,环保部门要求及时整改。该养猪场负责人表示,将及时整改,立即组织清理,做好除臭工作,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