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李扬)“你好,请问你是朱某某吗?我是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刘某某,针对你提出的仲裁申请,我们已经和被申请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被申请人现同意支付三万元,你看你有什么意见?”这是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进行仲裁调解的通话。 面对疫情,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仅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案件中止说明、案件在线调解等,还根据人社部、市人社局、区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迅速向社会发出了《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相关事项安排的公告》及《温馨提示》,从仲裁时效、维权途径、案件排期、仲裁活动开展等四个方面作出及时回应,消除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维权顾虑,并积极通过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与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沟通,尽最大力有效、安全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