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深化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试点,提升城市人口集聚能力,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人口集聚能力的通知》,从全面放宽落户条件,吸引农业人口转移进城落户、吸纳区外人员来潼落户、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潼落户、支持扩大就业,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推出十条政策举措,打出了提升城市人口聚集组合拳。 来潼企业可成建制落户 根据《通知》,在潼南城区经商、投资创业的区外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非重庆市常住户口公民,在潼南区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居住证。 对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潼设立总部及子公司、投资建厂、建立科研院所等机构,在随迁员工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提供用地保障、项目资金支持,户口可成建制落户。 区外人员购房落户享受补贴 《通知》对进城落户的农业人口作出制度安排,保证他们依法继续享有各种权益和各项惠农政策。提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有效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带资进城能力。 《通知》明确了区外人员购买潼南城区商品房和商业门面的补贴政策。对区外人员购买商品房且办理户籍迁入的,按200员/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上限3万元。对区外人员到潼南城区购买商业门面经营创业,且办理户籍迁入的,所购商业门面单价在7000元/平方米以上(含7000元/平方米),一次性给予500元/平方米创业补贴,上限10万元。《通知》还规定,凡每套房屋、每个门面必须转户2人以上才能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且享受补贴人员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2年内不得将房屋、门面上市交易或将户籍迁出潼南,否则将退回相应补贴。 高层次人才落户政策更实惠 按照《通知》,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或硕士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来潼落户,参照个人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100%的标准,给予落户奖励,并且3年内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0—10000元的租房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在潼购房时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上限6万元。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在潼购房时给予400元/平方米补贴,上限5万元。 全职引进到企业并落户潼南的“巴渝工匠”称号获得者、企业优秀经营管理团队和创新型团队和高技能团队中,年薪(税前)2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2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经营管理人才,前5年参照个人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100%的标准,给予落户奖励,免费提供3年的人才公寓过渡使用,在购房时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上限4万元。 返乡创业可享贷款贴息 《通知》指出,凡是返乡创业的民营企业,招用本地籍员工100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对其60万元以内贷款,给予1年贷款贴息。区外来潼并落户城区的创业人员,对其10万元以内贷款,给予2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支持。 同时,对成功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吸纳大中专院校学生实习、见习和就业,按每人每月1000元或1200元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此外,《通知》将进城落户人员纳入了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规划等服务。对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外来落户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企业,最高给予1875元/证补贴。对吸纳本地贫困人口,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6000元/人一次性岗位补贴。 落户人口享有教育医疗均等化 《通知》指出,围绕“双百城市”建设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口集聚基础能力。 教育方面,在城区就业落户的农民子女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凭户口本或居住证均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入学,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费用。 医疗方面,严格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确保来潼落户人员连续参保。城区落户人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公共卫生服务、优生优育健康检查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城区居民均等化的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全媒体记者 石玉洁)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