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39次提到了“就业”,今年的就业压力可想而知。 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到“西部有个城市,按照当地的规范,设置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结果一夜之间有10万人就业”。一时间,“地摊经济”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同时,中央文明办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这无疑是为促进“地摊经济”发展进一步松绑。而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杨宝玲建议,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因地制宜,释放“地摊经济”的最大活力。杨宝玲建议,制定统一的“地摊经济”准入许可标准、从业资格条件和商品入市手续,采取颁发资格证、许可证等方式,给予“地摊经济”与从业者的合法地位。 小地摊,大民生。一个地摊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家庭的生计,也承载了一片居民的城市记忆。在笔者小时候,无论是上学还是放学途中,经常就和小伙伴们流连忘返于各个地摊前不肯离去。长大后,虽然很多小店更规范了、道路更宽广了、城市更美丽了,但是不得不说,少了许多地摊的城市,无形中也少了许多“烟火气”和“人情味”。 “地摊经济”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放开“地摊经济”,不仅能满足普通百姓的生活需要,更是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情况下保就业促消费的有效举措,它可以用最便捷的手段、最低廉的成本释放出最大的民生经济活力。 当然,发展“地摊经济”并不是无序发展,一定要真正尊重规律。笔者认为,首先,政府要提供好的平台。例如在一些居民区集中、需求量大的地方规范设立专门的场所,让地摊经营者有序经营,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交通的正常运行。其次,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管理。划定场所以后,加强规范管理,制定相关经营的具体规范要求,例如不能够随意占用马路、不能大吵大闹、卫生条件要有保证、不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这些都要通过制定相关的规则来进行规范约束,从而立足实际推动“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郭伟毅)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