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唐苠涵 通讯员 全飞)“谢谢你们帮我拿到了钱,还给我送过来……”老人彭某数着钱,连声道谢。近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到位的案款送到老人手中,解了老人多年心结。 2013年7月9日,代某驾驶冯某所有的小型客车将老人彭某撞伤,经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定,代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区法院判决代某、冯某共同赔偿彭某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代某、冯某始终未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经走访和查询,执行干警未发现代某、冯某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多次督促代某、冯某早日履行义务,并始终关注二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日前,执行干警获知该案被执行人有部分银行存款后,立即对银行存款采取冻结、划拨措施,为老人执行到位案款28000余元。彭某膝下无子女,目前居住在塘坝镇敬老院。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干警驱车将执行款送到了老人手里,赢得了老人和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