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夏培植通讯员苟刚)7月以来,潼南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我们联合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通过新潼南APP、潼南微发布、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介发布《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明确了六项禁止行为;印制4000份宣传海报广泛发放到各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手中,营造出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浓厚氛围。”潼南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通过开展立体排查,切实斩断违法行为,清理出名称涉“鱼”或“渔”的主体1102户,其中含“野生鱼”的2户,已责令其变更名称、整改广告、菜单;清理出经营范围涉“鱼”或“渔”的主体1766户;清理出经营范围涉渔具、捕鱼、渔网等主体22户。
此外,该局加强线下交易环节的监管。以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等为重点场所,以经营太安鱼、酸汤鱼、烤鱼及以“江河、活鲜”鱼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单位,检查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