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赵晨城通讯员涂晓红)近日,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复函,明确重庆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潼南成为国家发展试验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复函原则同意重庆西部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其中重庆西部片区试验范围包括潼南、荣昌、大足、合川、铜梁、永川、璧山、江津和巴南9个区,面积约15323平方公里。 潼南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片区试验范围之一,除承担“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5项试点任务外,还承担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和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2项自选任务。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复函要求抓好组织实施潼南试验区方案,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力争到2025年,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