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6号)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进一步培养造就适应我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特色职业(工种)技能人才队伍,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提高就业能力,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就业重点人群、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目录》中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照培训成本的100%给予补贴(详见附件)。 二、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无人机驾驶员、农业经理人、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13个新职业(工种),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教学实施细则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 三、对我市区域经济重点发展的大数据智能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所涵盖的、除第二条涉及的13个新职业工种之外的职业(工种),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报当地区县政府批准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施,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2019年重庆市职业培训特色职业目录》中已发布的特色职业(工种)按13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900元。 五、人力资源服务、家庭服务业相关产业行业专项培训另行制定培训补贴标准。 六、本通知政策执行时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1.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非常紧缺职业).doc 2.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紧缺职业.doc 3.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一般职业).doc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