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私设储油罐等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未获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二)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供应市场,或与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
(三)非法改装机动车从事成品油非法销售,未获得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运输车在国省道、城乡结合部、村公路沿线、施工工地、物流园区、车辆维修厂、停车场等其它一些隐蔽场所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行为,具有合法运输成品油资质车辆和驾驶员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四)油品从正规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流出从事非法经营行为,采购、销售地炼厂未税油品、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二、严格执法
按照“堵源头、打终端、斩链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镇街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管控、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行为,查处“涉油”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监督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工作。有关部门将认真受理举报线索,并严格保密。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如下:
(一)市场监管部门:12315
(二)公安部门:110
(三)商务部门:12312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整治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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