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日前,区委编办启动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对全区2024年1月1日前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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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启动
2024-01-15 10:31    潼南网

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丁怡然 通讯员 杜桃媛)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日前,区委编办启动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对全区2024年1月1日前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提前研究部署,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报送范围、时限、内容及办理流程等有关事项,对未按时提交年报的单位及时催办,确保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推进。”区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该办积极总结年报工作经验,认真梳理制作操作指南,通过智慧办公系统、渝快政工作群发送至各单位经办人员,实行全天候线上沟通服务,最大程度减少年报不及时、信息不准确、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据悉,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将于1月8日正式受理启动,5月20日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区委编办将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给予通报,并向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还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对抽查结果在网上向社会公示,推进抽查结果与信用体系建设相互融合。

【责任编辑 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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